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动态 » 正文

生产假冒伪劣IVD试剂盒,责任人被判刑!

4月30日,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关于《广东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(第五批)》。根据官网披露,东莞温某桥、周某富未经许可生产假冒伪劣三类医疗器械试剂盒案浮出水面。

广东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(第五批).png

根据举报线索,2022年12月27日,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对温某桥、周某富等人经营的广东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,现场查获带有标识的三类医疗器械试剂盒成品、包装盒、原材料一批,涉案产品货值为911373元。上述涉案试剂盒经抽样检验不合格。温某桥、周某富涉嫌未经许可生产假冒伪劣三类医疗器械试剂盒,经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移送、公安机关侦办、检察机关公诉、人民法院审判,于2023年6月被判处构成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;温某桥、周某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、一年六个月,分别被并处罚金20万元、10万元。

返回顶部